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岳阳市社会体育辅导中心大楼招租(第三次)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7 0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05 1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4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
竞买须知
一、标的简介:岳阳市社会体育辅导中心大楼位于位于金鹗中路125号,岳阳大道南侧,市税务局对面,总建筑面积共6406.9㎡。主体建筑分为1-6层,屋顶杂物间建筑面积68.66㎡。南侧配套用房53.96㎡。首年租金竞租起始价为159.416万元/年,出租期限为4年6个月,每年在前一年房租标准上上浮3%进行递增。竞租保证金为50万元,租赁期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
二、标的展示、咨询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截止2023年 12月4日17时。
三、意向竞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缴纳竞租保证金及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四、保证金和租金的缴纳
意向承租人报名截止日前应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一)竞租人在竞得租赁权后,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期履约保证金,但出现违约情况除外。
(二)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承租人,自竞租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自动无息退还。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三)经与委托方协商,承租方按首年租金成交价款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
(四)承租人必须在竞得承租权后7个工作日内将首半年租金以及由承租人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市产交所指定账户:
户 名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湖南银行花板桥支行
银行账号 8002 0309 0000 26069
市产交所联系人:唐女士 13575010032
五、特别说明:
本次招租所涉标的的有关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供承租人参考,仅以标的现状(包括已知或者未知瑕疵)进行招租,对招租标的不构成任何担保。意向承租人务必于招租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表明对该竞租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对竞租标的现状无任何异议,委托人、市产交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经咨询或对招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租的,责任自负。竞租成交后,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文件,意向承租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交易标的。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在公开挂牌招租交易期间中止、终止挂牌招租活动,并在相关媒体和网上予以公告:
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租活动的;
2、因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不能正常挂牌招租的;
(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可取消其承租人资格,扣除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重新组织招租,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应价(若有其他承租人有效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否则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竞租人在竞得租赁权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单》则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租人在竞得租赁权后,则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期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首半年租金以及由承租人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委托人拥有对本《须知》的解释权。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原承租人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标的目前处于由原承租人继续使用状态,竞拍人(非原承租人)竞拍成功后,出租人按法律程序清退原承租人,房屋交付时间从实际腾退之日计。
3.竞租人必须同意在竞得租赁权后与招租方签订已拟好的《租赁合同》,才可报名参与竞租。
4.竞租人成为承租方,则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期履约保证金。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单》;或者在确定为承租人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竞得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竞租人在竞租时,应保证按起始底价应价(其他竞租人已应价或有更高应价的,则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竞租人在竞得租赁权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首半年租金以及由承租人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缴款户名: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花板桥支行;银行账号:8002 0309 0000 26069。
7.竞租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实物资产以现状租赁,竞租人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调查,并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其他披露内容
网络竞价的有关事项:
1.本次竞价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有意参加竞买者应在竞价开始前,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号,申请参加本次竞价,并将本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扫描成影印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参与本次竞价的网络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竞买人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被视为网络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网络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3.网络竞买人不应将自己的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市产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网络竞价设定了自由竞价时间与限时竞价时间,在竞价进行过程中,竞买人可进行自由竞价,即竞买人可以在挂牌起始价的基础上按照加价幅度进行自由报价。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每出现新的最高报价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再无新的更高报价,标的即确认成交。
5.本次竞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并且按照设定的加价幅度进行加价;也可进行自由加价,自由加价应为加价幅度所设定金额的整倍数,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6.鉴于网络竞价的特性,竞买人在网上竞得标的成为买受人后,须自行到市产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市产交所联系人:唐女士 13575010032,买受人拒绝签署的,构成违约行为,且不能对抗本次竞价成交的法律效力,市产交所有权以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
7.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和系统故障等)甚至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以及由此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买即视为放弃因此类情形而要求市产交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
8.成交金额以《成交确认书》为准,市产交所为中介服务类机构,不承担政策性担保,无权利和义务履行委托人委托事项以外的一切事务
承租方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
1.竞租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项目需在报名前报备,并征得出租人允许。
出租人联系电话:黄女士13100208218
3.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4.竞租人在取得承租权后,必须依法合规经营。
5.竞租人在竞得承租权后不得转租,如出现转租,管理单位无条件收回该房产承租权。
6.竞租人必须自行具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