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岳阳市云溪区新设电排管理总站报废排灌设备设施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01-25 09:3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1-25 10: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岳阳市云溪区新设电排管理总站报废排灌设备设施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岳阳市云溪区新设电排管理总站报废排灌设备设施一批,详见《项目描述》。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三、标的展示
2024年1月18日至24日(工作日9:00-17:00)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西侧(临港高新区科技孵化服务中心园区内)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预约联系人: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周女士15207306360)
四、报名流程
(一)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先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二)特别说明:
1.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含实际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2.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在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买卖合同以及开具成交款项相应票据时,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
报名后竞买人以本人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以拍卖公告规定的数额为准。竞买成交的,保证金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付至拍卖人银行账户,并在拍卖尾款结清时可抵作本次拍卖约定的应付款项;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
六、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应付的拍卖价款、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以外另行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买受人在标的交付以及装载、运输、废弃物清理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安全环保施工,无任何事故及纠纷,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委托人要求完成标的装载、运离以及清理现场废弃物等工作后,我公司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通知函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并且需扣除银行应收取的转账手续费),但买受人出现违法违纪或违反竞买文件相关规定和约定的情形除外。
七、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拍卖标的按照拆除后的现状采取整体打包方式进行拍卖和交付,竞买人(买受人)认货买货,且不论品质和品类,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收和运走标的展示现场所存放的本次处置范围内的资产。
(二)拍卖标的均为废旧物资,其包装、说明书、使用手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均不能提供;标的规格型号、成新及完好程度、技术性能、使用状况、零部件和附件以及配套情况等,一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竞买人,拍卖人和委托人对上述事宜不作任何担保。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处置资产明细表》所载明的资产在拆除或搬迁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毁损、灭失或遗失的现象,因此明细表的品类和数量与实物状况有可能不完全一致,并且上述资产露天存放时间较久,存在自然损耗、人为损坏、锈蚀以及零部件缺失现象,竞买人务必亲自现场勘察标的,核实标的实际品类和数量以及实物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处置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拍卖标的品类、数量、质量、价值等的评价依据,并且也不作为标的成交后的交付依据,此明细表仅作为委托方账务核销所用。标的交付时账目和实物如有出入,委托人和拍卖人概不负责。
(五)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中拍平台”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
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否则一切责任或后果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八、买受佣金及交易服务费
(一)拍卖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等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标的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
(二)交易服务费
依照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包含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该规费由我公司代收代缴,并提供岳阳市交易中心开具的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
九、网上竞价
网上竞拍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9时30分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十、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1月29日17时前亲自到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拍卖成交付款通知书》等成交确认文件。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买受人为自然人的:
1.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买受人为机构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买受机构的行政公章;
2.买受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机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2024年1月29日17时前付清以下拍卖款项:1.成交价款;2.买受佣金;3.交易服务费;4.履约保证金。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二)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二、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买受人按照本竞买须知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向拍卖人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付通知书》,并于2024年1月30日9时前凭上述文件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交割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后立即进场接收标的。标的存放地尚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内的资产,标的移交时以委托人认定为准。
(二)买受人须在2024年2月1日17时前完成标的的装载、运离以及清理现场废弃物等提货相关工作。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需延迟提货工作,需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三)买受人(或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府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并自行具备与标的装载、运输、清理等专业施工的相关资质或资格,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自行承担)。在标的交付和装载、运输、清理等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环保责任事件等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含对第三人的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一切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四)买受人不得野蛮装卸和破坏泵房及附属设备设施等,否则须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
(五)在标的实物移交后,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标的保管责任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拍卖成交后,无论买受人继续使用或转让标的,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政策风险。
十三、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买受佣金以及履约保证金等约定拍卖款项的,应当每天按照标的成交价的千分之三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7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其所交保证金。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买受佣金、成交价款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等拍卖款项,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买受人对自己成交的任何一个标的或成交标的中的任何一件物品未履行应尽的义务,则视为其对自己成交的全部标的构成整体性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按照本文件的规定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即视为认可和接受此项规定和约定,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五)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结清全部拍卖款项,以及提走所竞得的全部标的。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只能按照上缴财政的净收入金额开具财政非税收据,即开具的非税收据金额为成交价减除委托人应支付拍卖人的处置费用。买受人如需开具发票,则在委托人提供开票资料后由买受人自行在税务窗口代开,且开发票所需缴纳的税金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由本公司开具买受佣金发票,但仅限于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披露内容
(一)拍卖标的均为废旧物资,其包装、说明书、使用手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均不能提供;标的规格型号、成新及完好程度、技术性能、使用状况、零部件和附件以及配套情况等,一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二)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在拆除或搬迁过程中拍卖标的有可能出现毁损、灭失或遗失的现象,因此《处置资产明细表》的品类和数量与实物状况有可能不完全一致,并且上述资产露天存放时间较久,存在自然损耗、人为损坏、锈蚀以及零部件缺失现象。
(三)《处置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拍卖标的品类、数量、质量、价值等的评价依据,并且也不作为标的成交后的交付依据,此明细表仅作为委托方账务核销所用。标的交付时账目和实物如有出入,委托人和拍卖人概不负责。
项目描述
本次拍卖标的为岳阳市云溪区新设电排管理总站报废排灌设备设施一批,主要有电机、电缆、变压器、进线柜、起动柜、补偿柜、电源柜、综合保护柜、直流冲馈线屏、直流电源装置电池单元、公用LCU柜、低压开关设备、蓄电流屏、发动机保护柜、启闭机、钢管、行吊(横梁)、闸门、钢板、水泵配件、轴承、水泵机座等。上述报废设备设施均已拆除并存放于岳阳市云溪区陆城垸新设电排管理总站院内。
起拍价/保留价均为人民币36.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